西华商标续展可以撤回吗?
作者:周口华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01 08:54:13
很多网店的店主为了让自己的店铺经营的更好,让消费者更了解自己的店,很多老板都会选择注册商标,并且大的电商平台,例如京东,天猫的入驻,只有拥有周口商标注册证才能申请入驻互联网的发展迅速让人都快跟不上脚步了,现在做电商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了,很多人也热衷于在网上购物,所以网店可以说是遍地开花。
很多网店的店主为了让自己的店铺经营的更好,让消费者更了解自己的店,很多老板都会选择注册商标,并且大的电商平台,例如京东,天猫的入驻,只有拥有商标注册证才能申请入驻,所以今天小编就跟大家来聊聊网店怎么注册商标。
网店应该注册哪类商标?注册商标的类别要根据特性来选择,网店具有网络宣传、推广和交易的特性,所以我们可以注册第35类商标广告、商业管理、市场营销中的群组【3503】替他人推销。还要注意的是网店属于互联网行业,所以我们要考虑网上商城注册商标时要选择网站相关的商标类别,比如第9类、第38类以及第39类和第42类。
网店商标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简单的来说,依次是这样的流程:商标查询-申请文件准备-提交申请-缴纳商标注册费用-商标形式审查-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商标公告-颁发商标证书。详细的情况就是,当申请人递交申请后的1个月左右,会给申请人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就证明商标进入形式审查阶段,这段审核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了,时间大概是2年到2年半。
如果一切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为期3个月,期满,无人提异议,商标就注册成功了。网店申请商标有哪些条件?必须要有个体户执照或公司营业执照。网店注册商标的途径有哪些?1、自己准备相关资料,填写申请表,去国家商标局的窗口进行提交。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全部资料和流程他们都会帮你解决。是一家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提供商标注册,公司注册,天猫入驻等服务,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有更多关于网店商标注册的问题,可以免费在线咨询,您身边的资深商标专家!
专利申请数量上去了,国知局也开始严抓质量了!现在实用新型审查从严了,审查周期也加长到7-14个月。以前的“实用新型100%授权”终将成为过去……实用新型的审核时间变长也就意味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时间将会延长!!!过往我们的实用新型的从审核到受理时间大概是原先6个月左右,那么现在延长到7到14个月也就是说原先可能只用准备半年或者一年,现在没有知识产权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最少要一年了!按照明年申报高企时间6月初算起来。申报2019年高企的现在就要准备专利了,否则将会无法赶上申报。
对于老高企来说,能够申报发明的,一定要有个发明在手,这样可以多次使用,但对于实用新型来说,每年都提早布局一些,不能等到要重新申报的时候再急忙申报,涉及软件著作权的企业,可考虑这条途径增加知识产权的授权量。实用新型审查再度发力“实用新型专利制度在我国当前的创新环境下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围绕更好地服务创新主体这一宗旨,实用新型审查部以‘坚持严格依法审查、坚持价值导向’为总体目标,大力推进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力争实现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审查,引导创新主体进行高水平创造和高质量申请。
以此输出高价值的实用新型专利,实现高质量供给,进而推动高效率运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实用新型审查部(下称实用新型审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并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来,实用新型审查部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夯实审查业务基础,提升审查业务技能,稳步落实专利质量提升工程。抓住关键重点落实“专利质量是彰显创新驱动发展质量效益的核心指标之一,是保障知识产权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所在,是夯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在当前背景下,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不言自明。
该工程在实用新型专利领域的落地有两个发力点,一是提升专利审查质量;二是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提质增效。前者是关键、是当下,后者是根本、是长远。”实用新型审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据了解,围绕这两个发力点,实用新型审查部对专利质量提升工程的具体实施作出精心规划,既有短期见效的实招硬招,又有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在此过程中,实用新型审查部全面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稳中求进的总体要求,认真领会《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6项重点工作要求,清晰梳理出了部门的工作脉络。
同时,以能力提升为保障条件,集中解决关键问题,努力提升授权质量,实现高价值实用新型专利的优质供给。“审查质量提升有两大关键,一个是责任,一个是能力。首先要增强履职尽责的岗位意识,管理工作、人事工作、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工作都要密切围绕增强责任意识展开;其次是促进能力提升,审查员的能力提升不光涉及技术能力,还包括社会认知能力、法律知识等综合能力的全面提高。”实用新型审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内外兼修提质增效为了提高审查员的检索技能“软实力”,实用新型审查部制定了检索能力促进中长期计划,在部门内开展检索技能培训,组织审查员参加检索能力评估测试。“我们从两方面着手促进审查员的检索能力提升:一是提升技术解析能力,增强审查员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能力;二是熟能生巧,通过加强练习提高检索手段熟练度。
截至2017年底,实用新型审查部通过初级检索水平考试的人员已达102人,占部门审查员的72.86%;通过高级检索水平考试的人员近20人,审查队伍的检索能力在不断提高。”该负责人介绍。重点培育高价值专利实用新型审查部贯彻落实的专利质量提升工程重点工作包括“专利价值标引以及构建高质量实用新型专利权稳定保障机制,形成一批具有示范作用和创新效益的高质量实用新型专利”。为了做好高质量专利的培育工作,实用新型审查部制定了《高价值实用新型专利推荐和评审工作办法》,探索性地拟定了包含专利文本质量、创新高度、产业价值分析、权利稳定性分析等指标的评价维度。
按照相关工作办法,实用新型审查部开展了多批高价值实用新型专利的评审工作,评选出一批涉及共享单车、家用电器、环保产品等创新热点领域在内的、具有示范意义的高价值实用新型专利,体现了实用新型专利“小创新、大作用”的特点,充分发挥了专利审查对技术创新的引导作用和对高价值专利获权的保障作用。据了解,实用新型审查部还将逐步尝试加强外部合作,采用新的模式、制定多项举措引导高价值实用新型专利的培育工作。例如,与地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合作,面向特定产业集群和特定技术领域,探索高质量申请的发现机制,并配合专门的审查队伍进行优质审查,建立高质量申请到高价值专利的授权保障机制。
“除了重要的社会意义,培育高价值实用新型专利对于广大审查员增强职业自信、彰显职业价值,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审查严把授权关,做到‘快授权、授好权’都具有正向引导作用。”该负责人表示。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实施以来,实用新型审查部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强化审查员岗位责任意识,优化完善管理机制,借助信息化手段提质增效,持续推进审查能力建设,切实提升部门审查质量,充分发挥了实用新型专利制度在保护技术创新、服务创新主体中的重要作用。
如果以为离岸公司跟大陆公司不同处就是地区不同,然后外国公司不用缴税的,这个虽然说了一点离岸公司的特征,但是不是全部正确。
所谓的“离岸”,是一个司法管辖权的问题,任何公司都是在特定的公司法的授权下存在的,一个中国公司的就是在中国《公司法》下成立的,所以一家离岸公司只指在某一国或能够独立制定公司法的地区制定的“离岸公司法”下成立的。所以从这个角度去看离岸公司与中国本地公司的区别就容易更加准确的界定,换言之离岸公司的特殊性是“离岸公司法”规定出来的,如英属维尔京的本地公司就是不能按照离岸公司的方式运营的。
国际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应承担的责任形式主要有3种: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纠纷,有3种解决方式:当事人协商解决,周口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构成从我国《商标法》的具体规定来看,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以是否存在侵权的客观事实为前提,而不是以侵权者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为条件,但侵权者主观过错往往也是认定侵权时所考虑的因素。一般而言,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有:①被侵权人拥有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权;②侵权人对被侵权人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权实施了非法侵害;③侵权人存在主观过错,即故意或过失。
二、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的具体表现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①未经许可的使用。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其主要表现是,在自己生产或出售的商品上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造成商品来源的混淆,损害注册商标的声誉,侵占本应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的部分市场和应获得的利益,同时也蒙骗了消费者。
②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这里所指的销售包括询价、签约、进货仓储、运输、展览宣传、批发和零售等有关销售活动。
③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伪造或擅自制造或销售带有注册商标标识的纸张、贴纸、包装物等。
④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该行为即所谓的商标反向假冒。一般是指名牌商标的所有人以低价购入非名牌商标的商品,撕下非名牌商标换上自己的名牌商标,再投放市场卖高价的行为。
⑤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的规定,此种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使用,误导公众的行为;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藏匿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责任承担国际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所承担的责任形式有3种: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以我国的有关规定为例,3种责任的方式如下。1)民事责任商标权民事责任是指侵权人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给商标权利人造成损害而应向其承担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我国《商标法》对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责任问题做了如下规定。
①赔偿数额。我国《商标法》第63条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用的倍数合理确定。
②即发侵权的制止,即对正在实施但损害结果尚未显现或者即将实施的侵权行为采取行动予以制止。制止即发侵权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把已经或即将实施的侵权行为的损害降至最低。
③证据保全。《商标法》第66条规定,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在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2)行政责任商标行政责任是指主管机关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60条第2款的规定,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①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③处以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非法营业额50%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5倍以上的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刑事责任商标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的侵权行为情节或后果严重,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犯罪行为,因此要受到刑事制裁。
我国商标法第67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商标侵权纠纷的解决方式因侵犯商标权引起纠纷,有3种解决方式:当事人协商解决,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认定侵权行为,并采取执法措施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不服责令其停止侵权的行政处理决定,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通过行政机关解决侵犯商标权的纠纷在程序上比较简单,且从制止侵权行为的目的来看也是有效的,但是被侵权人不可能通过这种行政查处得到民事赔偿。行政部门只能在查处过程中就民事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而被侵权人仍希望获得民事赔偿,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侵权时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诉讼是最终的解决途径。即使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的案件,当事人不服的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提出各种民事救济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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